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些学生认为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无非和中小学的重复,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本文将就这一观点展开讨论,探讨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中小学课程的融合与区别。
大学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其课程设置应当与中小学有所区别,特别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方面。部分学生由于对大学课程的不了解,误以为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只是对中小学课程的延续,缺乏新意和深度。这种观点的背后,既有学生对大学教育期望的误解,也有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上的待改进之处。
大学与中小学课程的融合与区别
1. 内容的深化与拓展
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较于中小学阶段,更加注重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在内容上,不仅涵盖了中小学的基础知识,还进一步探讨了道德、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深度的拓展,有助于学生形成更为完善的知能结构。
2. 教学方法的转变
大学教育更加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多采用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这种教学方法的转变,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强调实践与应用
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注重理论学习,还强调实践与应用。学校会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其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实践教学的方式,是中小学阶段较为缺乏的。
改善建议
针对部分学生认为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无非和中小学的重复的观点,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加强课程衔接与沟通
学校应当加强大学与中小学课程的衔接与沟通,让学生了解大学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减少误解和不必要的担忧。教师也应当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2. 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应当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的吸引力和实效性。除了采用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外,还可以运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学校应当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和管理,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实践活动。教师也应当在实践中指导学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中小学课程虽然有一定的联系和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要求。学校和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的人才。